1 我叫晚晚,映辉说“晚”字的拼音就是“我爱你”的开头首字母。所以,我用“晚晚”做了笔名。 起这个笔名的时候,我恰好认识映辉七年。七年前的我,留短发,跷二郎腿,整天冒充大姐大。在老爸老妈为我报了九门功课辅导班不得不去之后,我勉强考上了林城排名第二的重点高中。 拿到录取通知的那天,我像只想要逃出如来手掌心的泼猴盘算着如何脱离爸妈的掌控。于是,纹身贴成了我彰显叛逆的第一件物品。 入校那天,我直接撞在了军训教官的枪口上,将我当成典型的教官勒令我跑操场二十圈。 那是深秋的九月,正赶上秋老虎的林城又闷又热。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,跑到第六圈的时候,体重足足有八十公斤的我就中暑了。后来我就被送去了医务室,至于被送去医务室的过程,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…… 据我高一的室友班长告诉我:“教官肠子都悔青了,说以后再也不敢体罚你了。” 大家说起这件事哄堂大笑,说教官根本不是在体罚我。就是在体罚他自己,因为要将一个一百六十斤的胖子背去医务室并不是一件易事。 大家闹哄哄地说了一通,在我羞愧难当的时候。 映辉领着一个医生走了进来,我迷迷糊糊听到他说:“还不赶紧去训练?教官是不敢罚她了,但不代表不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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