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下一本《迟迟》,求预收!】 【文案】 南欢是容城的顶级白富美,生来便被叫做大小姐的天之娇女,作为一名从小把“吃喝玩乐”四个大字刻在脑门上的自由主义者,婚姻在她眼里就是一切罪恶的代名词―― “南・弗拉斯基・欢说了,婚姻就是自由的坟墓。” “活着确实不太容易,但我也必要上赶着找死吧?!” “跟傅明礼结婚?”南欢轻嗤:“和那张裱起来就能当遗像用的死人脸一起生活,简直是生不如死!!!” 然而,话没说多久,家族企业陷入危机,在父母的经济制裁和威逼利诱下,南欢向现实低下了高贵的头颅,心不甘情不愿地嫁给了傅明礼。 南欢:“……”我这张破嘴! ―― 婚后如南欢最初预料的那样,哪哪都不如意,傅明礼管的比她爹都多。 她不准再穿露腿露腰露背的衣服,不准夜不归宿,更不准肆无忌惮地勾搭小鲜肉,结个婚比坐牢还难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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